前陣子有女星提到曾凍卵 17 顆,但未來只想生 1~2 個孩子,如果有多餘的卵子想捐出,甚至是若來不及用到就過世,想將身體器官都捐贈出去,也包括這些凍存的卵子們。但她發現卵子原來不是想捐就能捐的,台灣法律對於捐卵的規範有哪些?凍卵以後用不到該怎麼辦?

送子鳥生殖中心李孟儒醫師說明,人工生殖法對捐卵的規定嚴格,必須年滿 20 歲、40 歲以下,且需事先評估心理、生理狀況,不能有相關遺傳性、傳染性疾病的健康女性才可以捐卵。因此若沒有先經過相關健康評估檢查就將卵子取出冷凍,這些卵子就無法捐贈給需要的求子夫妻使用。另外,捐贈出的卵子若遇到捐贈人死亡,人工生殖法規定就必須予以銷毀,無法再遺愛人間。

凍卵的發展是由於現代女性晚婚趨勢升高,但卵子的數量與品質卻隨著年齡下降,過了 35 歲後更是直線下滑,為了避免未來遇見想共組家庭的對象後,卻因為高齡必須經歷辛苦的求子路,而預先將品質好、數量足的卵子先冷凍保存下來,可以說是一種生育保險的概念。至於要凍幾顆才夠呢?依據比利時生殖中心分析「各年齡層達到活產所需卵子數」資料顯示:23-37 歲平均需要 22 顆卵子,38 歲之後所需卵子數一路攀升。而依送子鳥生殖中心的經驗,35 歲以下凍存 10 顆卵子有機會帶一個寶寶回家。女星在 30 出頭時凍了 17 顆卵子,生 1~2 胎是剛好的,恐怕也沒有多餘的卵子可供捐贈使用。

而有凍卵的女性,婚後一定就只能使用試管嬰兒的方式,把卵子解凍受精嗎?李孟儒醫師建議,婚前雙方可先進行生育力檢查,婚後仍可以先嘗試自然受孕,若能成功懷孕當然非常好,凍存的卵子也可以等到幾年後生二胎使用。若檢查後醫師評估要自然受孕較困難,或是想要盡快當爸媽,也能直接解凍卵子受精進行試管,搭上求子特快車,不但耗費的時間較少,年輕卵子的成功率也較高,花費也會比高齡再做試管要來的精省許多。

*醫療行為需與醫師討論進行,本篇文章僅反映當時治療狀況與建議